特种表面保护材料及应用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2023年开放基金课题申报指南

2023-09-19 10:26:39 浏览:763

 特种表面保护材料及应用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依托于中国机械总院集团武汉材料保护研究所有限公司建设,2015年获得科技部批准建设。实验室在表面保护技术领域拥有齐全的专业布局、丰富的研究手段和完善的工艺设备,已经成为材料领域的一支重要科技力量。

  为推动我国表面保护领域的共性技术研究和自主创新,发挥实验室培养高层次人才的作用,产出高水平研究成果,实验室面向国内外设立开放基金课题,提供相应的科研条件及经费,立项资助与本实验室研究方向相关并具有前瞻性、创新性和实用性的研究工作,以促进本领域学科发展和技术进步。

  

  一、资助方向

  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主要用于支持与实验室研究方向相关的科学研究,尤其鼓励开展原创性探索以及前沿与交叉研究,根据国内外特种表面保护材料及应用技术发展趋势与研究前沿,重点支持以下三个技术领域的相关研究:

  1.特种表面材料研究

  重点资助:耐高温、耐蚀、减摩耐磨表面材料等研究方向。

  2.特种表面工程装备与涂层制备技术

  重点资助:航空航天、海洋、新能源、轨道交通领域特种表面工程装备与涂层制备技术等研究方向。

  3.特种表面涂层可靠性评价与智能运维

  重点资助:重大装备关键部件极端环境服役损伤机理、表面涂层性能评价与使役寿命预测、腐蚀/磨损在线监测与智能运维等研究方向。

  

  二、开放基金课题申报要求

  1.开放基金课题的申请资格

  开放基金课题申请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申请人在相关领域有较好的研究积累,具有从事同类课题2年以上的科研经历;

  (2)申请人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具备上述条件的申请者,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3)申请开放基金课题的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可行,近期可取得重要进展。申请人所在单位具有良好的研究条件,申请者与课题组成员具备实施该课题的研究能力和时间保证。

  (4)为保证课题申请顺利开展及后续合作的顺利进行,需联合实验室科研人员组建团队开展研究,加强合作与交流,实验室人员不参与经费分配。

  2.开放基金课题的评审与管理

  (1)开放基金课题执行期为2年,研究工作开始时间为次年的1月1日,确需持续较长时间的重大课题经实验室批准可分阶段申请。本次拟资助项目不超过15项,其中:一般课题不超过10万元/项,重点课题不超过20万元/项。本期开放基金课题的研究时间为2024.01-2025.12。

  (2)实验室办公室负责对申请课题进行初步评审,给出初评意见,并聘请行业专家以会议或书面通讯评议方式对课题进行评审,结合实验室的研究方向和现有条件,根据择优资助的原则,形成建议资助课题名单,提请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审议。

  (3)申请者根据批准通知,认真填写《特种表面保护材料及应用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任务书》(附件2),经申请者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报送实验室办公室。

  3.开放基金课题的申报方式

  (1)申请者须按规定格式撰写《特种表面保护材料及应用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申请书》(附件1),保证所有提交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规定时间内向实验室提交签字盖章后的开放基金课题申请书电子文档两份(一份word文档格式和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PDF扫描件)、纸质申请书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2)基金课题申请书电子文档发送至实验室电子邮箱:qufan@rimp.com.cn;纸质原件邮寄至: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宝丰二路126号,特种表面保护材料及应用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邮编:430030)。

  (3)本年度开放基金课题申请截止日期:2023年10月13日。申请者如有较为突出的创新学术思想,或者需要开展与国家重大需求相关的创新研究工作,在与实验室联系后,可随时提出开放基金课题申请。

  (4)确定资助课题及资助金额后,将通知申请者填写任务书,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任务书由申请者所在单位签署审查意见并盖章后,将一式三份任务书邮寄至实验室联系人处,并按计划执行。

  4.联系方式

  联系人:瞿凡

  电子邮件:qufan@rimp.com.cn

  电话:027-83641629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宝丰二路126号

  

  附件:附件1-特种表面保护材料及应用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申请书.doc

                 附件2-特种表面保护材料及应用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任务书.doc